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,有住以法蓮山地那邊的利未人,娶了猶大伯利恆的女子為妾。妾行淫離開丈夫,回猶大的伯利恆,到了父家,在那裏住了四個月。她丈夫起來見她,用好話勸她回來。女子父親強留那人五天一同吃喝住宿。那人不願再住一夜,就帶著妾起身,臨近耶布斯的時候,日頭快要平西,他們就往前走。將到便雅憫的基比亞,日頭已經落了。他們進入基比亞要在那裏住宿,就坐在城裏的街上,因為無人接他們進家住宿。
以色列民沒有王,個人憑己意各自發揮當王。利未人娶妾,妾沒有忠於婚姻離開丈夫回娘家,利未人來到岳父家,要把妾帶回,卻被強留吃喝住宿五天,利未人不願再多留,便起行回程,途中在城裡遭逢無宿可住的窘境。利未支派,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,利未人,是居住在各支派裡經辦會幕事宜,是被分別出來擔任祭司角色事奉神的人。但士師時代利未人受注意且被記載下來的,更多是個人且私人的生活細節。關乎神的吩咐,典章,律例,幾乎消失不再被提起強調注意。
若神並祂的話語不再是利未人事奉的對象和生活的焦點時。在地上還會有的是什麼?士師時代利未人的處境,確實值得我們深思!屬神的兒女若沒有神並祂話語的餵養與激勵,在世上還能有什麼供應與力量?新造的人若沒有神並祂應許的確據和把握,在地上還能有什麼倚靠和盼望?祭司的角色若沒有神並祂吩咐的信靠與順服,在當下還能有什麼力量與影響!因此,屬神兒女身份的恢復,新造之人生命的擁有,祭司職責使命的賦予,都正對我們述說著神的愛,憐憫與揀選,並祂的話語臨在我們生命裡的奇妙作為。神並祂的話語,仍是我們在世上,在地上,在當下最須要的需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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