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摩太前書5:17∼25
那善於管理教會的,勞苦傳道教導人的,當配受敬奉。因為經上說: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,不可籠住牠的嘴;又說: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。控告長老的呈子,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。犯罪的人,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,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。保羅在神面前囑咐提摩太,給人行按手的禮,不可急促;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。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,如同先到審判案前;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。這樣,善行也有明顯的,那不明顯的也不能隱藏。
保羅勸勉提摩太,那善於管理與教導的事奉團隊同工,當配受生活所需的供應,以及應有尊重的對待。因此,對教會領袖,團隊同工的指控,得謹慎審理,依據的不當只是聽說,感覺或推測,而是有憑有據以對。因此,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,特別是針對領袖與同工的指控,不輕易隨著眾人輿論起舞,也不因各人 喜好或恩怨選邊站。善行與罪行,有時如同麥子與稗子,起初看來都有吸引人,叫人喜悅的理由。但真光臨在時,苦難臨到時,也將顯出真實的根基為何,善行雖隱藏也必顯明,惡行雖包裝也要顯露。
因此,以神為中心的根基,是屬神兒女歷經苦難依然站立的所在。以己為中心的習慣,是屬神子民經歷苦難必被改變的地方。別為以己為中心的慣性感到訝異,要為以神為中心的根基擁有感恩。不是我們揀選神,是神揀選我們,這話是真的。不是我們先愛神,是神先愛我們,這話是實的。身為領袖,身為團隊同工,在事奉現場,一方面,雖是重擔仍有安息,雖是苦難仍有盼望,雖是逆風仍可飛翔。另一方面,雖有權柄仍如履薄冰,雖有資源仍戒慎恐懼,雖有能力仍在神前屈膝,忠於所託至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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