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列王紀下12:1∼8
1 耶戶第七年,約阿施登基,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。他母親名叫西比亞,是別是巴人。2 約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訓他的時候,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;3 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,百姓仍在那裡獻祭燒香。4 約阿施對眾祭司說:「凡奉到耶和華殿分別為聖之物所值通用的銀子,或各人當納的身價,或樂意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,5 你們當從所認識的人收了來,修理殿的一切破壞之處。」6 無奈到了約阿施王二十三年,祭司仍未修理殿的破壞之處。7 所以約阿施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和眾祭司來,對他們說:「你們怎麼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呢?從今以後,你們不要從所認識的人再收銀子,要將所收的交出來,修理殿的破壞之處。」8 眾祭司答應不再收百姓的銀子,也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。
1 耶戶第七年,約阿施登基,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。他母親名叫西比亞,是別是巴人。2 約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訓他的時候,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;3 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,百姓仍在那裡獻祭燒香。4 約阿施對眾祭司說:「凡奉到耶和華殿分別為聖之物所值通用的銀子,或各人當納的身價,或樂意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,5 你們當從所認識的人收了來,修理殿的一切破壞之處。」6 無奈到了約阿施王二十三年,祭司仍未修理殿的破壞之處。7 所以約阿施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和眾祭司來,對他們說:「你們怎麼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呢?從今以後,你們不要從所認識的人再收銀子,要將所收的交出來,修理殿的破壞之處。」8 眾祭司答應不再收百姓的銀子,也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。
在位四十年約阿施,有祭司耶何耶大在旁輔佐引導他認識並遵守神的律例典章,行神所喜悅的。唯獨在寬闊處向外邦神明燒香拜拜的風俗,依舊在民間盛行不墜。或許,為了平衡民間風俗並強調聖殿崇拜的必須,約阿施看見聖殿硬體修繕的須要,而開始徵收稅銀收納奉獻作為修繕費用的支出,但一段時間過去,經費有了,卻遲遲不見修繕的進行,讓約阿施不得不再次提醒祭司們要進快進行修繕工程。並且明訂不再為修繕徵銀納獻。專款的帳戶關閉了,但修殿的事宜仍不見動靜。
神的話語讓約阿施明白聖殿在百姓心目中當有的位置。對當時而言,聖殿有著神同在的意義在裡頭。到底花了多少心思在當中進行維護和維持,也表達出眾人真實的心是在哪裡!若看見聖殿有破損之處也無關緊要不以為意,恐怕內裡實質相信的焦點也逐漸挪移。修繕須要經費,也須要有專業,有專業沒有經費,有經費沒有專業,都不是啟動修繕的好時機。為神大發熱心且在神的時刻裡與神同工,沒有什麼景況比這更榮耀神的了。約阿施的意念,眾民經費的支持,祭司修繕工程的啟動,這些都將在神的引導底下進行。
關乎神並祂作為的進行,神有神的預備,神有神的時刻。人的熱心無法催促,人的考慮無法阻擋,好像神睡著了須要叫醒祂,似乎神忘記了須要提醒祂。反之,人必須將關乎神而有的熱心好意以考量通通交託在神的手中,且必須放在神的腳前。至於神用什麼,如何用,何時用以及成就什麼,由於人實在受限的實況,能力有限,眼光有限,判斷有限,只能儆醒禱告仰望神的憐憫,一步一趨跟隨,敏銳察覺並邊走邊修正,不至於故意羞辱主名,持續讓神的光照為判,神的信實為糧,領受神愛為動能,以神為主也以神為榮,求神憐憫垂看我們的仰望,垂聽我們的尋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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